北京拟结合大气治理目标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部分机动车停驶。这些条款拟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近日提交审议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多处章节对防治机动车污染进行了规定。这是国内首部地方人大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北京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规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
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突破530万辆,对PM2.5贡献率达22.2%。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表示,对机动车数量调控,是北京控制机动车排放增量的重要管理措施。
草案提出,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责令停止排污、部分机动车停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强制性应急措施。
此外,市政府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另据了解,作为今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之一,北京正在研究完善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根据时间安排,总量控制政策将在三季度末完成征求意见,最终在今年10月底完成。
对于限行来说,政策制定应更精细化,目前的限行措施对排放没有要求。事实上,限行应该将排放高的汽车和排放低的汽车区别开,京V的车排放少,甚至可以不限行。
著名环保专家、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王灿发表示,如果北京机动车总量设定上限,那么北京就应该重新对限购政策进行调整。
是否有数据证实空气质量与机动车增长的直接关系?对此王灿发说,这需要环保部门有一个精确的测算,否则就容易盲目决策。比如在机动车污染方面,要测算出烧了多少汽油、汽油质量对排放的影响、外地进京车辆有多少、北京各类车辆包括黄标车、大卡车、小轿车等各自影响如何,都应有准确数据。然后根据这些数据,再来看对空气质量影响有多大。
王灿发建议,一定要有责任追究条款。如果排放超标,追究谁的责任?没有责任追究就很可能是空话。 (柯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