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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怡景花园案即将开庭
许宜群律师告诉记者,据他所知,王林与邹勇的经济纠纷至少有两宗,除了上述江西萍乡3300万元购房款纠纷外,还有一宗涉及深圳怡景花园别墅的纠纷,案件标的额也达1400余万元,王林是案件原告。
据王林起诉称,2008年10月21日,邹勇购买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8号别墅,购房期间,王林代邹勇垫付了购房税费、办理水电、燃气开户费、物管费和购房保证金等费用;随后邹勇委托王林代其对别墅进行拆除、重建报建、装修,在此期间,该别墅的所有装修支出均由王林垫付。及至2011年4月别墅装修完工为止,王林共替邹勇垫付人民币1100余万元。其后,王林多次要求邹勇返还其垫付的款项,但邹勇均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返还。王林起诉要求邹勇返还装修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等共计1400余万元。
据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不日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