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接到群众6起报案称遭遇相似
半个多月来,来国峰的儿子被拐卖到河南,8月4日被警方解救,8月5日上午才幸运地送回到母亲身边。儿子失而复得,来国峰一家人喜极而泣。
目前,富平县妇幼保健院还在配合警方调查,院长和两名副院长已被免职。记者采访时发现,这个案件并非偶发事件。截至8月4日,富平警方已接到群众报案6起,他们自称遭遇了与来国峰一家相似的经历。
4日,富平县薛镇韩村村民杨秋棉告诉记者,她和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张某是中学同学。2006年9月,她的儿媳早产,也选在这家医院。孩子出生体重三斤八两,身体状况不好,放进了保温箱。出生第5天,张某建议她不要治疗了,治好了也是残废,劝她放弃这个小孩,杨秋棉一家接受了建议。
对于多起群众报案是否都涉及拐卖婴儿?是否与张某有关?警方还将进一步调查。但医生接受家属“授权”就可以私自处理婴儿的情况,的确多次出现。陕西省卫生厅表示,这一事件暴露出医疗机构管理上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
医院没有相关规定,医生没有相关概念
在很多人看来,即使是医院的仪器设备,医护人员若要带出医院,也要履行相应的管理程序,何况带出一个刚刚呱呱坠地的婴儿。但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并没有相关规定和执行流程。本应医院作为一个集体,通过各个环节组成的链条来管理新生儿的流动,结果轻易地就变成了张某“一个人”管理新生儿。
据了解,事发当晚,产科还有3名护士当班,但很多医护人员的头脑里甚至没有相关的防范概念。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说,他们此前对张某的行为确实没有发现蛛丝马迹,“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责任”。
而在一些大医院,相关的规定非常严格。记者在陕西省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了解到,孕妇分娩顺产时家属可陪同;新生儿出生后会马上戴上“腕条”或“脚条”,写上母亲名字;新生儿从产房到产妇住院楼层的交接都有规定程序;新生儿做检查和注射疫苗等都要有家属全程陪同。这样严格的规定,既是保证婴儿安全,防止“抱错”,也更加明确了医院和产妇家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西安某医院做了30年助产士的关芳田说:“对于死婴的处理,医院也有严格的制度,对于家属想抛弃的缺陷新生儿,医院都会想方设法交给家属。这些做法都是医院行为,不会也不应该允许医护人员个人私自处理。”
而上述这些制度,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都不存在。针对富平县妇幼保健院暴露出的问题,陕西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汲取教训,以此为戒,堵塞漏洞,并立即开展一次医疗安全检查。(记者 付瑞霞、陈钢、杨一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