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其他报警线索
据富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队长杨建龙介绍,破案的难点在于嫌疑人都是外号,没有真名字,这是最难找的。“这几天我们刚确定一个嫌疑人,用了4天的时间,才确定他叫什么名字。”他说。
至于目前陆续出现的几起报案,杨建龙说:“截至目前只有这一起案件立案,有好多报警,但是可能和这个不是一回事,我们目前还在确定。”
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珊珊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某谎称由于其是梅毒、乙肝患者,婴儿“从娘胎带有这些病”,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此后,该名男婴先后被其余犯罪嫌疑人拐卖至山西、山东、河南。富平警方4日凌晨在河南安阳将婴儿解救。
目前,警方已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调查
医院没规定医生没防范
在很多人看来,即使是医院的仪器设备,医护人员若要带出医院,也要履行相应的管理程序,何况带出一个刚刚呱呱坠地的婴儿。但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并没有相关规定和执行流程。本应医院作为一个集体,通过各个环节组成的链条来管理新生儿的流动,结果轻易地就变成了张某“一个人”管理新生儿。
据了解,事发当晚,产科还有3名护士当班,但很多医护人员的头脑里甚至没有相关的防范概念。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说,他们此前对张某的行为确实没有发现蛛丝马迹,“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责任”。
而在一些大医院,相关的规定非常严格。记者在陕西省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了解到,孕妇分娩顺产时家属可陪同;新生儿出生后会马上戴上“腕条”或“脚条”,写上母亲名字;新生儿从产房到产妇住院楼层的交接都有规定程序;新生儿做检查和注射疫苗等都要有家属全程陪同。这样严格的规定,既是保证婴儿安全,防止“抱错”,也更加明确了医院和产妇家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西安某医院做了30年助产士的关芳田说:“对于死婴的处理,医院也有严格的制度,对于家属想抛弃的缺陷新生儿,医院都会想方设法交给家属。这些做法都是医院行为,不会也不应该允许医护人员个人私自处理。”
而上述这些制度,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