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单位毁证据易造成监管失控
4月12日的张昌年微博称,公司不承认有粉尘,转移机器,打扫卫生破坏现场证据,让安监部门查不出真实的卫生情况。“就算到了职业病防治院,他们也是百般刁难病人,总算知道为什么尘肺病人维权难。”
“检查后如果患者工作环境不存在职业病因素,就不可能患上尘肺病,这种鉴定对于劳动者会造成致命伤害。”黄乐平称,劳动单位破坏原环境证据,是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问题。企业若真如微博所说那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如何处理,是目前职业病劳动者在维权中遇到的困境。正常情况下,根据劳动者所在的作业环境,去判断劳动者职业病的成因是很容易的,但如果企业为了躲避责任,在安监部门检查前转移设备、破坏现场证据的话,企业会否认存在原来的致病因素,对职业病鉴定的诊断具有直接影响。
由于职业病不可逆转,劳动者患病后,如果经鉴定不存在这种职业危害因素的话,即使患者确定患有此类疾病,也无法诊断为职业病,从而相应的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待遇和后续生活保障等劳动者主张的所有权利都无法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