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华是漳浦人,他没固定工作,但喜欢赌钱,还很爱给女友买东西讨她欢心。于是,花钱如流水。
一段时间下来,陈某华四处借钱,债台高筑。怎么“吸金”呢?他想出个“好主意”——骗车抵押来还债。
今年7月4日,陈某华指使同伙陈某启,以租赁汽车为名,把阿明的汽车骗到了手。之后,以22500元的价格抵押给了阿海。
事后,阿明多次追讨汽车,并声称要报警。可是,陈某华根本没有能力赎回被抵押的车。他又萌生了继续骗车抵押的念头。
7月20日,陈某华又指使陈某启,以同样手法把吴先生的汽车骗到了手,然后抵押给阿海,以此换回阿明的汽车。
之后,吴先生多次催促陈某启归还汽车。走投无路之下,陈某华想“跑路”。
这下,曾经“两肋插刀”的同伙陈某启看不下去了,把他可能逃跑的消息告诉了车主吴先生。吴先生随后报警,陈某华落网。
近日,漳浦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华提起公诉。经漳浦县法院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海都报闽南版见习记者肖和勇 通讯员 杨炳坤 李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