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单身女孩蹊跷“被结婚”
还被判替“夫”还债,账户划走3万8
淮安90后女青年陈某还未到结婚年龄,就“被结婚”成为戴某的“妻子”。几年来陈某一直被蒙在鼓里,去年才发现自己被卷入一起个人与银行的借贷官司,最后被判替“夫”还债,法院从她的个人账户中划走了3.8万元。淮阴区检察院就此提请淮安市检察院抗诉,陈某拿回被划走的3.8万元。对导演假诉讼案的戴某,昨警方正式介入调查。
天上掉下来个“欠债丈夫”
单身女孩银行账户被法院划走3.8万元“还债”
1990年2月出生的淮阴区女青年陈某过着本分的单身生活,万没想到在去年初,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当地法院莫名其妙地划走3.8万余元。
自己没做什么违法事儿,更没欠过什么人债务,怎么会被法院平白无故地执行了?大惑不解的陈某赶到执行法院询问,才知道自己“摊上大事了”。法官拿出一份民事判决书告诉陈某,她是一起银行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人,一审判决她与“丈夫”戴某一起履行这份生效判决书,共同为一笔在当地银行的贷款承担还债责任。
一头雾水的陈某当场向法官解释,自己从未在这家银行办过什么贷款,也根本不认识所谓的“丈夫”戴某,更不会与戴某存在婚姻关系,自己是被冤枉的。自己也从未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法官出示了陈某与戴某的结婚证明,那是2009年7月29日戴某贷款时向银行提供的,上有“某村委会”公章和“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
原来数年前,陈某19周岁还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时,就已“被结婚”,那个“丈夫”就是欠债的戴某。按判决书,陈某作为妻子,就不得不替一个素不认识的“丈夫”戴某承担还债义务。
无奈之下的陈某只好向淮阴区检察院提出申诉,以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
地上捡到一个“还债妻子”
他用捡来的女孩身份证伪造结婚证明,办了“共同还款”
检察机关受理后立即展开了调查。2009年9月5日,当地人戴某、金某、安某自愿成立联保小组,并和银行签订联保协议,银行可以根据联保小组任何一成员申请,签订借款合同,联保小组成员之间自愿为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由于银行规定农户小额联保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已婚”,所以戴某和银行签协议时,谎称已结婚,配偶就是陈某。并向银行提供了伪造的共同还款承诺书、陈某的户口登记卡及结婚证明等材料。“陈某之前把自己的临时身份证丢了,恰好被戴某捡到了。”检察机关事后查明。
2009年9月,戴某向银行申请到了小额贷款,贷款数额为5万元,期限12个月。戴某还了几笔利息后不再还贷,银行于2011年6月22日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传唤,戴某、陈某、金某、安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作任何答辩。2011年10月27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戴某和妻子陈某共同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合计3.8万余元。随后,陈某的银行个人账户被一审法院依法执行。
替“夫”还贷怎么发生的?
1、“被结婚”
未婚女青年被结婚、被官司、被替夫还债——戴某导演的这起离奇虚假诉讼案,是如何一步步得逞的呢?淮阴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戴某交代他是用捡到的陈某的临时身份证,找人伪造了陈某的户口本,以及两人的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