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小甜最近从网上购买了一件长袖T恤衫,这件衣服仅售价25元而且还包邮。小甜看图片宣传得非常好看,价格又不贵因此就立即下单购买了一件。谁知拿到货后小甜大为失望,该T恤衫和图片上的宣传样品一点都不一样,而且她收到的实物商品竟然还有个破洞。
小甜随即从网上联系卖家要求退货,但卖家态度强硬硬是要求小甜承担邮费。小甜不愿意,卖家称无法办理退货。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小甜给了卖家差评,谁知卖家见到差评立即对小甜作出回应。卖家从“聊天记录中言语威胁小甜”并一连五日给小甜打来电话进行骚扰。小甜非常气愤将此事告诉同学,同学帮她在网络上回应,“你赔礼道歉我就同意改评价”。对方立即做出回应,小甜觉得解气但始终不愿更改评价。卖家见“上了当”于是给小甜寄来了一个邮包。邮包内是一只破旧的球鞋,上面还写着,“你就是这个东西”。小甜见被对方辱骂又气又恼,她觉得自己应该讨个说法。
◎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卖家不接受差评给买家寄去“破鞋”辱骂买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卖家的人格尊严,违反法律规定。小甜要收集遭受辱骂的证据即可要求对方做出精神损害赔偿。
实习编辑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