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情妇受审 为何未押送?
罗菲受审前被取保 昨受审当庭认罪
本报讯(记者邱伟)昨天,张曙光情妇罗菲受审并当庭认罪,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昨天下午,罗菲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走进法院时,面对媒体镜头,罗菲先以头发遮面,后又躲在法院书记员身后。慌乱之中,她险些与书记员撞在一起,最后被书记员拉着胳膊,快步走进法庭。
昨日庭审,媒体未获准旁听。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罗菲当庭表示认罪。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罗菲避开媒体,和律师一起迅速离开法院。
罗菲于2011年6月13日被警方监视居住,后被刑事拘留。去年1月,罗菲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一种,取保候审有4种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人士指出,被告人在刑事程序中未被羁押,与其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有关。
程宁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