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留在厦门“岛内”居住和生活,11月8日郑女士把负责保障房分配的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以下简称“建设局”)告上法庭。
郑女士是厦门市第六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者,郑女士说,从2012年4月开始申请至今,厦门市保障房分配一直迁延不决。而等到面临选择时,房源意向选择厦门岛内“思明、湖里区”的她,面临只能申请“岛外”房源的窘境。和郑女士一样的申请者怀疑,一些岛内房源已提前被公务员、事业单位“囤积”,优先获取。
这是厦门第一起针对保障性商品房的行政诉讼。如同昔年上海浦东,“宁要岛内一张床,不要岛外一套房”也是厦门市民选择岛内或岛外居住的共同心态。但在等待了一年多后,郑女士们的愿望落空。今年8月,厦门市建设局宣布,厦门岛内剩余房源将优先分配给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户,不再分配给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
这意味着,第六批一共1800户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将不能再像前五批申请户一样申请到岛内房源,只能预约申请岛外房源。
“前五批申请者都会拿到岛内的房子,为什么我们等待一年之后,却告诉我们只有岛外的选项?”郑女士等并未参加预约岛外房源,而是选择起诉负责保障房配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厦门市建设局。
诉讼的焦点是建设局是否“行政不作为”。郑女士认为,申请以来的一年多时间,建设局未对申请组织入户调查,未公示审查结果,自己亦未收到延长许可期理由的告知,也未收到给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正式决定。而建设局方面则认为,其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审核,属于对申请者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厦门市第四、五批保障性商品房已经落实,第六批也发布预约落实公告,但原告未作登记。双方争执不下。经过11月8日一上午的审判后,法庭宣布择日再审。
但在去年第五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请人看来,厦门岛内诸多房源已被厦门大学、中科院、华侨大学等事业单位囤积,当时其调查显示,位于岛内的滨水小区无分配明细却已售1311套、已租无明细336套,共1647套房源去向不明,“很多标明已出售的房子都还贴着封条,甚至整栋楼房都是空的”,初步计算,岛内共有2624套保障房去向不明。文/《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