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孕生产的孩子,金宏认为,在我国,商业行为中绝对不允许把新生儿作为交易标的物。买卖新生儿,其实就是贩卖人口,负有刑事责任。但是代孕行为又不同于单纯的贩卖人口,因为精子与卵子的来源——往往正是委托人提供的。“这就很纠结了,因为通过DNA鉴定可以判断——孩子确实是代孕委托人的……”
“志愿者”
晚饭时分,三名女子从代孕者居住的屋内走出来
小尚长得很甜美,皮肤光泽粉中带亮,她扎着马尾辫,在广州初冬微凉天气里,只穿着件薄睡衣。
“姑娘多大了?”虽然林先生说这里的“志愿者”基本都已婚已育,但看到小尚时,记者还是忍不住叫了声“姑娘”——她看起来太稚嫩了。
“25!”小尚很大方。“哪里人啊?”“贵州,我们这里好多都是老乡。”
“你这是……已经……?”记者有些不好意思直接发问。小尚大方得很:“刚刚又怀上了,10多天了,再过几天就去珠海那边住!”
“你那么年轻,有自己的孩子了?”“有咧,一个男孩,都5岁多了!”
“她和她姐姐都是‘志愿者’,她这次是第二次代孕了,去年才来过一次,好生养!”林先生说。
“那就是第三胎喽?”记者问。“对,都是顺产。”小尚告诉记者,她去年生了个男孩,7斤左右。“生完就没见面了,也没想过要见。我看自己恢复得蛮好的,便又来。”
“在这边住的、吃的怎样?”“在广州是两人一间房,到珠海那边是一人一间,吃得挺好的。你相信林先生啦!他们照顾我们很好。我们一般就在房间里看看电视,也不上网,等稳定了,偶尔出门散散步。在珠海我们也是分开住的。”
离开“志愿者”的居所,林先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她们的家境一般都不好,但另一方面,这种“工作”比打工要轻松得多:“她们赚得比白领还多,都喜欢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