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间,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对于此事作出了处理意见:首先,责令人民街派出所迅速纠正错误行为,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对其讲明情况、赔礼道歉。同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其次,对责任民警张军治作出停止执行职务30天的决定,并组织纪委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对刘丽及家人予以公开道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给予赔偿,并且组织专门力量对此案进一步侦查,力争抓获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当事人说
>>被抓女子
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9日晚8点半,记者联系上刘丽,她正在西宁的宾馆里。说起自己的遭遇,刘丽一肚子的委屈。
刘丽说,11月24日,她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结果被民警带走。当晚,她被转送到衡阳,在进看守所前,一名女警对其进行了搜身。回忆起在看守所的日子,刘丽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我觉得心里委屈,也想见孩子。”她每天以泪洗面。
刘丽说,在看守所待了12天后,青海警方将其带到西宁。到了西宁,当晚她睡在了公安局的沙发上,第二天,民警把她送到了宾馆,“他们可能也觉得搞错了,态度还好。”
“我感觉不舒服,才知道自己怀孕了。”刘丽说,开始她以为是高原反应。后来,民警带她到医院做了检查。
刘丽说,民警告诉她确实搞错了,她第一时间要求给丈夫打电话,当时民警一直在给她道歉,希望得到她的原谅。
刘丽说,她只希望民警尽快送她回家,证明她的清白,不想因为这件事扰乱了自己的生活,“民警告诉我搞错了,我知道自己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希望他们办案能仔细点。”
>>办案民警
带回青海是按正规程序办事
张军治说,去年11月,西宁五四大街派出所抓获一名女子,盗窃了7200余元,后来案件被移交到人民街派出所。在审讯中,女子自称叫“刘丽”,湖南耒阳人,并报出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当时她说没带身份证。”张军治说,他们在网上查询,该身份证登记的照片与犯罪嫌疑人很相似。经检查发现女子已经怀孕。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张军治说,“刘丽”在取保候审期间一直未到案,后来被列为了追逃对象。
11月24日,刘丽在高铁耒阳西站买高铁票被抓后,青海警方就接到了通知,请示领导后,他们特意从青海赶到衡阳。张军治说,他们是按照正规程序办事,“我们不能跨区办案,只能将人带回调查。”
12月9日,耒阳警方介绍,11月24日他们确实在高铁站抓获了刘丽,并将其移交给衡阳警方关押,对于具体案情,他们并不清楚,“青海警方立案,我们只是协助。”
张军治说,他们将刘丽带回青海后,经过核实,发现此刘丽非彼“刘丽”,发现抓错人后,他们将刘丽送至宾馆,并垫付了所有费用,正帮刘丽买返程车票,送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