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山西:单位不得发放钱物代替职业病防护用品

2013-12-19 11:03:46 来源:太原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免费订阅30天China Daily双语新闻手机报: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至106580009009

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我省日前分别针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今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也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记者李涛)

 
 
 

精彩热图

 
 

焦点图片

南京:安徽男子就医途中 厕所内莫名猝死

格兰仕2000名工人打砸工厂 特警进厂戒备

西双版纳:万人泼水喜迎傣历新年 欢腾场面蔚为壮观

奶茶妹妹与大19岁京东老总最新恩爱照

精彩热图

西安一公交司机和货运司机当街厮打 乘客无语了

中央巡视组海南接访点 群众排队来访[组图]

图片故事:90后入殓师只为留下永恒美丽

南京“弃婴岛”三夜蹲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