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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采暖地区,居民担心企业借机涨价,不支持计量收费;部分供热企业观念陈旧,不愿意计量收费;政府部门认识不充分,监管工作不到位。
不装表、装假表、装好的表“睡大觉”,种种现象大行其道。实现供热计量的建筑面积仅仅占到北方地区城镇住宅面积的1/10。
加大监管力度,严罚违规单位,完善激励机制,今冬明春,住建部将强制全面推进计量收费改革。
“目前,全国至少有4亿平方米安装了计量装置的建筑,仍然按面积收费。价值30亿元的装置闲置,几百万吨标煤节能、减排潜力发挥不出来。”在2013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这番话,透出痛心与无奈。
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方式。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方式。
2012年以来,北方采暖地区,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建筑面积达到8.05亿平方米,占全部供热计量装置安装面积的66.7%,仅占北方地区城镇住宅面积的1/10。全国至少有4亿平方米装了计量表的建筑,没有真正实现供热计量收费。
居民担心变相涨价
目前,北方集中供热的采暖地区,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约30亿平方米,如果全部改造完毕,在不增加能耗的情况下,可以增加20亿平方米的供热面积。也就是说,今后6—7年,北方地区全部新建建筑,不需新增热源就能实现供热。
改革的经济效益也很明显,不仅为居民节约取暖成本,还可以拉住供热企业转型升级的“牛鼻子”。
既然效益如此突出,计量收费改革为什么还会难推行呢?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计量收费改革难推行,原因在于诸多方面的阻力。
老百姓不支持供热计量改革,主要原因是担心供热企业借机涨价。
在个别地区,就存在违规提高基本热价比的情况。基本热价比是指,不管用多少热,居民都要缴纳的基础费用。供热系统要铺管网、搭锅炉,居民交一些基础费用也在理。“可是,按规定是30%,却变成50%、60%。比例定得过高,老百姓当然不拥护,也就没有节能的积极性。”该负责人说。
一些地方缺乏完善的价格激励机制。某些地方设定计量收费的“面积上限”,推行“多不退少补”,即住户少用热,企业不退钱;多用热,则要多交钱。这就相当于变相涨价了。
“全世界的节能改造都是同样的原理——只有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改革才有可能顺利推行。”该负责人说。
企业未能转变观念
计量收费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供热企业,该负责人分析。
一方面,供热企业没有转变观念,很多企业认为按面积收费最划算,保持现状最简单、最省力。供热计量收费,不仅仅是装一个表的问题,而是打破了原有的供热系统平衡。企业要进行智能化的控制,技术上要有很大的改造。管理也更复杂、更精细。按热量收费,每家每户都不一样,工作量会增加很多。
另一方面,供热企业原来都是政府部门,缺少服务意识。有些供热企业的经营理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认为一旦按照表来收费,就把自己降格成为煤、水、电这些市场化的企业,真正变成企业了。实际上,供热公司应该是为居民服务的保姆,需要供多少热,就给多少热,而不是你给多少热,人家就必须接纳多少热。
这位负责人表示,企业应该算个大账。节能的过程,大家都是赢家。同样一批煤,原来烧的热量只能供给1栋楼,通过改革,用户少用热,企业就可以给两栋楼供热了。不仅企业单位成本降了,而且客户还多了,赚得不就多了?既降低成本,又减少投资,还扩大市场,企业这不是一举多得么?
另外,电表是电力公司安装的,水表是自来水公司安装的,燃气表是燃气公司安装的,而热量表往往由开发商购买、安装。开发商为节约成本,往往选用劣质的计量装置。
除了供热企业和开发商,一些地方政府在加强监管方面做得也不够。有些地方和单位虽然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但收费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落实供热企业对计量表购置、管理、计量收费等方面的责任,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进展缓慢。目前,这一切都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
今冬明春强制推进
仇保兴分析,有些地方新建建筑不装表;有些地方质劣价低的计量装置大行其道,质量好的反而被挤出市场;还有一些不成熟的计量方法大量应用,使惠民工程成了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为纠纷埋下了隐患。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是否实施计量收费,成了供热计量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把计量收费问题解决了,不装表、装假表等问题就都解决了。”仇保兴说。
为此,今冬明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强制全面推进计量收费。
对已经安装了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在今冬明春无条件实施计量收费。
对于各省建设主管部门,要把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纳入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中,明确各市指标任务,严格考核。对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不力的部门,特别是工程质量验收监管部门,要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对于那些拒不实施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各地要依法给予处罚,该罢免负责人的就罢免。不改革就让位。”仇保兴说。
住建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两个不得”——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否则,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
对执行不力的或者没有落实供热企业选购、安装热量表的省市,住建部将约谈政府分管同志和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并给予通报。
对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规划、设计、监理、施工、房地产开发等单位,要依法进行严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企业资质。
为调动群众积极性,住建部还将完善计量收费价格激励机制。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25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