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 不接电话不回短信
据上述几名保安说,具体负责此事的是鸿星尔克厦门公司蓝副总裁、人力行政中心邵经理、人力关系部郑经理,并提供了上述几名人士的电话号码。
昨日下午4点多,导报记者先给蓝副总裁和郑经理打电话,没接,邵经理电话则拨不通。除此,导报记者还拨打了人力关系部的2部办公电话,不过,接听第一部电话的工作人员一听说是导报要采访辞退保安一事,就立即挂掉电话。接着,接听第二部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郑经理不在办公室,并让导报记者留下电话以便回复,但截至昨晚发稿时,导报记者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昨日傍晚,导报记者再次拨打蓝副总裁手机,但被摁掉,于是,导报记者发去短信,并表明采访来意,遗憾的是,对方并未回复短信。此事多个细节还待核实中。
律师说法
协商不成 企业要赔“双倍”
对此事,昨日,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叶世荡律师分析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到其他单位上班,未经员工的同意,属于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叶世荡律师说,对协商不成的员工,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