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管教亲生儿子,不慎将儿子刺死。昨天,记者从溧阳法院获悉,65岁的溧阳人许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据了解,许某担任10年村民小组长,与村民关系融洽,但遗憾的是儿子小许一出生就由岳母家抚养,比较溺爱。许某管教小许过多,父子多年不和。而小许曾犯盗窃罪和强奸罪,还多次因田亩承包与父亲发生争执,并去承包人的田内拔栽种的树苗。
今年1月20日,许某听说儿子又在田里拔树苗,遂从家中携带1把木柄小刀前去阻止,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小许用拳头殴打父亲,许某就拿出随身携带的木柄尖刀对着儿子腹部捅了一刀,小许捂着腹部跑出百米后倒地。许某想去看看情况,但向前走了几十米又转身回家。之后许某让其哥哥带儿子去医院,但哥哥没有理睬,并报了警。许某在家中待了10多分钟后,也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送小许去医院,医院确认其已经死亡。经鉴定,小许系遭单刃刺器刺破左骼总动脉、左骼总静脉致大出血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许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因家庭矛盾引起的纠纷,被害人也存在过错,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