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代退部分赃款
法庭上,安凤奎对受贿事实基本认可,但辩称他最大限度地压低了回购价格,没有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
据了解,目前项目未竣工结算,胡连喜的公司获利的准确数额尚不确定。截止到2009年10月,门头沟区财政共支付伟创嘉业公司廉租房项目资金7760万余元。经评估,该廉租房项目的费用应为5666万余元。
法院指出,胡连喜的公司获取利润的数额虽不确定,但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安凤奎在主管该项目过程中为胡连喜谋取了不正当利益,而且安凤奎作为区原建委的主要领导,对廉租房项目负有主要职责,他的行为直接影响廉租房建设工作的正常进行。法院还指出,胡连喜利用打牌之机多次给予安凤奎钱款,安凤奎收受后,已构成受贿。
最终法院认为,安凤奎已构成受贿罪,但考虑到他主动交代了受贿5万的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且家属在法院审理期间代他退缴18万赃款,因而对他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记者孙思娅)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