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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2011-06-04 15:15:4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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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3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要求,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和化解潜在风险,促进“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在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方面,《意见》要求,积极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输配电价改革,择机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研究建立国际板市场,深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方面,《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稳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出台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

在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化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加快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研究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省直管县(市)改革试点,进一步理顺省、市、县(市)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在围绕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以征地制度改革为核心,研究修订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研究提出改革指导意见,选择部分基础好、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

《意见》强调,要确保2011年各项重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对“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深化铁路石油等行业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力事权关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等中长期重大改革任务,要抓紧制定方案,尽快启动实施。

来源:新华网 编辑:邓京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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