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会将就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问题作出决定
2012年3月4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谢谢发言人,谢谢主持人。您好,我是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的记者。我知道本次会议应该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的代表履行职务参加的最后一次例会。下一届,也就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我国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第一次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这样一个原则进行选举,但是实际情况我们也了解到,无论是城乡还是各民族之间的人口差距还是非常大的。所以我想请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或者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过程中,如何贯彻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的这样一个原则?谢谢。
[李肇星]本次大会将就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问题作出决定。全国人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解放军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的决定草案,在分配这些选举单位应选代表名额时要按照新选举法确定的原则分配。
一、按照人人平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的原则分配的两千名代表名额,大体每67万人分配1名代表。
二、按照地区平等原则,各省、区、市不论人口多少都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具体为8名。
三、按照民族平等的原则,要有一定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分配给各省、区、市,以保证人口再少的民族至少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此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名额要依照实际情况加以分配,各方面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决定草案经全体代表讨论后,将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来源:新华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