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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132项司法改革任务已完成103项

2012-10-09 16: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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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共提出30项改革内容,涉及132项具体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03项,25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他4项也在有序推进之中。

据了解,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工作的整体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发布了“三五”改革纲要,共涉及132项具体改革任务,涵盖法院审判、执行、人事管理、经费保障等各个层面。例如,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等等。

3年来,改革呈现出整体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明显的良好态势。孙军工介绍,“三五”改革纲要的基本宗旨,就是要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司法权威,推动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形象,真正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司法问题,有效克服影响人民法院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孙军工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截至今年1月,全国法院已有975名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的法官实现了任职回避,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保障了公正廉洁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表示,下一步司法改革中,最高人民法院在排除人情、金钱等干扰法官依法独立裁判的问题上,将建立更加严密的“隔离带”,增强法官抵御外界干扰的能力。

在改革过程中,各地法院按要求积极将立案阶段的相关信息向当事人公开;完善庭审旁听制度,公开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在审判文书中公开诉讼过程和程序,充分表述当事人各方的诉辩意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16.6万件,占人民法院普通程序一审案件总数的33.98%。

同时,蒋惠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着眼于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小额速裁制度;深化执行改革,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司法评估拍卖制度;深化人事管理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设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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