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相关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而且很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就这一问题,中国网记者连线北京发改委得知,汽车排污费征收政策还在研究中,何时出台现在还未定。
9月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向媒体透露,有关方面正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尚处于论证阶段,该政策或先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试点,再向全国推广。但10月9日,李佐军又向媒体澄清,“汽车排污费是北京与深圳两个地方政府在做,并非全国性政策。”当天他还表示,将“不再就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11月22日上午,中国网记者连线北京发改委得知,汽车排污费征收政策还在研究中,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消息,何时出台现在还未定。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一位车主表示,现在的汽油费很高,购买汽车时各种税费也不低,而且包含了排污的内容,对再征收费用有点排斥。
事实上,国内多个城市曾有征收汽车排污费的先例,据媒体报道,早在199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现为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在杭州、郑州、吉林三市进行总量排污收费试点工作。
按照规定,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噪声污染列入收费标准,小型车辆每辆300元/年、中型车辆每辆500元/年、重型车辆每辆600元/年,摩托车、助动车50-100元/年。费用收取至2003年6月30日,在收费期间,杭州高污染车淘汰、改造速度加快,空气质量得到提升。在郑州、吉林两市也取得良好效果。
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并且还在以一定速度增加。据环保部门统计显示,北京市全年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中,50%以上来自燃料燃烧产生的污染,其中又以机动车尾气排放为主。
“在对PM2.5进行分析后,我们得出了它的来源构成,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机动车排放,占比达到22%以上。”在今年年初首次公布PM2.5数据后,北京市副市长洪峰曾做如此解释。
今年6月,北京市政协召开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市政协向市委市政府建议,通过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等手段,控制在用车强度,削减污染物存量,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
但在此后,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力对媒体表示,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的建议案尚待进一步研究。他表示,征收排污费是否可行,还需要经过方方面面的论证,走各种程序,离实施尚远。
对于征收汽车排污费的前景,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并不乐观。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坦言,拥堵费、排污费等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如收取方式、征收范围等均难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