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11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党的十八大天津代表团讨论发言中表示,本届政府任期内,要着力办好两件事:一是稳增长,二是推进改革。重点抓紧研究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这两项改革都是涉及人民利益的大事。
征地制度要改革已成高层共识,广大农民对此满怀期望。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关系着广大农民更多更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亟须调整现有利益格局,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
焦点一: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大量土地被征收。然而,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长期存在。一直关注征地问题的安徽大学副教授常伟告诉半月谈记者,安徽省今年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省会合肥市郊地区每亩地补偿最高在十三四万元,农村地区补偿标准是三四万元。常伟说:“即便提高了标准以后,政府的补偿与农民的损失相比,差距依然很大。”
安徽省今年5月最新公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显示,淮北市、淮南市、合肥市等地每亩地征地补偿标准从3万多元到13万多元不等,以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为例,1亩地补偿3万多元,其中1万多元是土地补偿费,2万多元是安置补助费;合肥瑶海区铜陵路街道等城郊地区补偿较高,每亩地补偿13万多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是5万多元,安置补助费8万多元。
按照相关规定,各地土地征用给农民的补偿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二是安置人口补助费,按照被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计算;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由于我国农地产出率较低,平均产值也就1000元~1500元/亩。以重庆近郊农村为例,这些地方征地平均每亩补偿费用也就2.7万元~3万元,远郊农村可能只有2万元出头。不可否认,这样的补偿标准与农民期望、实际生活要求差距很大。
一名在合肥市从事地产开发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从政府手中购买土地的价格,每亩地价从300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一环路之内每亩地上千万元,二环路之外的在500万元左右,地段更偏僻一些的,也要三四百万元。而农民所得的征地补偿款,远不及政府土地收入的1/10。
因为工业项目占地,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办西甘河村面临整村征地搬迁,一亩耕地的补偿标准是4.08万元。村民郭保社说:“我们不清楚每亩4.08万元的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可能是根据原先耕地种植收益和当地农民收入算出来的。但是根据政府部门公布的信息,我们这地方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每亩都超过10万元,商业用地的价格还要高得多。我认为,应该根据征地后项目建设的情况来计算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不仅要考虑土地产值和农民劳动力成本,还要将土地的财产收益率、地块区位价值、市场稀缺度、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纳入其中。”常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