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普及,信息的传播无疑变得更为便捷。但与此同时,信息泄漏、被无良商家牟利,乃至被不法分子利用等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从出台法律法规、设立高级协调管理机构,到评估网络安全状况、调整应对计划,世界各国都在针对各自虚拟世界的“当务之急”依法采取行动。
美国作为互联网发展的先行者,设立了六大网络安全专职机构、130多项法律法规,尤其注重儿童使用网络的信息安全。少年儿童是互联网上最弱势的群体之一,美国国会众议院两党联合隐私权小组联席主席爱德华·马基日前表示,“保护儿童在互联网上的安全,与保护他们在学校、家庭内外的安全同样重要”。
美国新出台的《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最终修正案,就扩展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定义和目标对象范围,进一步加强涉及儿童的信息保护。这部法律要求接受联邦特定资助的图书馆和中小学必须采用网络过滤技术和其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的网络内容,保护未成年人使用电子邮件、网络聊天室及其他电子通信方式的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等。
法国立法保护信息安全已有30多年,进入互联网时代后,针对网络信息安全又制定了严格法规。它的法律规定,通过网络等各种方式假冒他人身份或使用他人原始信息对权利人造成骚扰的,可处一年徒刑和1.5万欧元罚款。此外,为防止黑客盗用个人信息,法国政府还制定具体措施,以确保网民在使用包含重要个人信息的银行账户、积分卡、税单时的安全。
同样,以注重法治而著称的德国,也制定法律对网络个人信息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还提出设立专职信息保护人员的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德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德国法律规定,出于广告目的而获取、处理、使用个人信息,必须经信息所有人书面同意;非法获取或不再需要的信息必须删除;如果因非法或不当获取、处理、使用个人信息而对信息所有人造成伤害,应为此承担责任。
互联网已进入移动时代,手机、平板电脑等各种信息终端纷纷接入。海量信息在网上流动,包涵的内容从国家安全、企业经营乃至个人健康,一些专家将此称为“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对依法管理互联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纷繁的高速公路上,交通安全是第一位的,人们需要交通法规来确保安全。而在“信息高速公路”上,信息安全同样是基石,有了安全,才能让“信息高速公路”真正高速、有序地运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