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万钢]十一届政协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政协提案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央领导同志对重要提案批示120余次,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有效促进了提案作用的发挥和提案工作的发展。各地区、各部门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重要职责,更加注重突出办理重点、加强沟通协商、采纳提案建议、解决实际问题。许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参与重点提案办理,审核签发办理复文。经过各方面努力,提案反映的许多问题已经解决或列入部门工作计划。一些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提案,虽然暂时不具备采纳落实的条件,但通过沟通协商增进了理解和共识,为党政部门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