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长安网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决定,汪永清同志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周本顺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职务。
中央政法委机关22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立刚受中央领导同志委派,宣布了中央政法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周本顺、汪永清同志出席会议。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主持会议。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姜伟出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近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参加会议。
汪永清同志简历
汪永清,男,汉族,1959年9月生,江西贵溪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1975.07—1979.09 江西省贵溪县新田公社黄墩手工业综合服务厂学徒,黄墩中小学会计、民办教师
1979.09—1981.09 江西省贵溪县第一中学学习
1981.09—1985.09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09—1987.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1987.07—1991.01 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室干部、主任科员
1991.01—1993.08 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室二处副处长
1993.08—1996.06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研究处处长
(1992.09—1993.09 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税务局挂职任局长助理)
1996.06—1997.10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7.10—1998.08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主任
1998.08—1999.06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机关党委副书记(1998.12)
1999.06—2001.07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