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
到2015年年底,完成监测区域点位建设,实施日常监测
要治污,首先要摸清污染状况。针对目前地下水缺乏有效监测的状况,方案提出,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
首先要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方案要求,到2015年年底,完成华北平原地下水监测区域点位建设,实施日常监测。环保部门针对华北平原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布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组织开展水质例行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重点加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三氮”污染指标监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建成后将与国土资源和水利部门实施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相衔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其次要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到2014 年年底,针对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大的重点污染源,即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大中型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地市级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堆放场、高尔夫球场、大中型再生水灌区、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等,方案要求每个污染源地下水背景区至少布置一个监测井和下游区至少布置三个监测井。
方案同时明确,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监督性监测,并规范、引导、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