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5月9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开展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的情况,40天内共检查涉水排污企业25875家,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近日,这5省市分别公开了利用渗坑、渗井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和有关信息。
对于今年2月受到舆论集中关注的山东潍坊企业疑似利用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的情况,环保部于5月8日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中表示,经山东省环保厅和潍坊市政府排查,未发现确切地下灌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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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5家违法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地址 | 是否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及补给区 | 存在的违法问题 | 处理处罚情况 |
天津大港制钉厂 | 大港区 | 否 | 水处理设施闲置,废水直排沟渠 | 立案处罚 |
天津大港远景热镀有限公司 | 大港区 | 否 | 水处理设施闲置,废水直排沟渠 | 立案处罚 |
天津永醇金属制品厂 | 大港区 | 否 | 无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沟渠 | 立案处罚 |
中亿停车场蒸汽洗罐厂 | 大港区 | 否 | 蒸罐废水直排渗坑 | 立案,无工商营业执照,已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
大港巨龙造纸厂 | 大港区 | 否 | 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输送生产废水至污水处理设施 | 立案,已下达限期改正,整改完毕(管道输送) |
大港新华电镀一厂(检查新发现) | 大港区 | 否 | 生产废水直排厂外沟渠 | 立案,现该厂已停产,生产设备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