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50.3亿元,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2008—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奖励性补助资金已达158.3亿元。各地将中央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