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进一步了解中央纪委监察部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以及举报人权利义务等,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2日发布了相关信息。
中央纪委监察部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包括:一、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中央纪委监察部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后,主要经过四项办理程序。
前期工作。包括来信的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转交下级相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其中重要的可向其发函交办,并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