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加快推进 让黄沙“止步”
二期工程进一步推进,中央造林补助标准将继续提高
会议听取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汇报。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二期工程实施,继续提高中央造林补助标准。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治沙造林,凡达到技术标准的,均可享受相关补助。统筹推进防护林更新改造,在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开展试点。强化后期管护责任,确保建成一片、管护一片,严厉打击和查处乱砍、乱垦、乱牧、乱挖及乱用水资源等违法行为。支持地方大力发展沙产业和林下经济。努力实现生态改善、农民增收。
为改善京津地区生态环境,遏制沙尘危害,2000年6月,国家紧急启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实施12年,累计安排资金562亿元,完成营造林753万公顷,治理草地933万公顷。京津地区沙尘天气较治理前明显减少,工程区沙化程度减轻,林草植被增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2012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二期工程规划,工程范围适当西扩,将沙尘传输路径北路和西北路的主要沙尘源区纳入治理范围,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陕西6省(区、市)的138个县(旗、市、区),面积70.6万平方公里。二期工程计划从2013年到2022年,实施10年,总投资878亿元。今年是二期工程实施的第一年,工程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地处我国北方防沙带,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地区。经过十多年的治理,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面临着治理难度加大、工程建设投入不足以及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困境。譬如,近年来,张家口坝上地区杨树防护林枯死现象就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对于巩固我国北方防沙带,遏制沙尘危害,至关重要。亟待从制度设计入手,消除企业等社会主体进入防沙治沙工程建设的障碍,最大程度调动社会各类主体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水质较好湖泊不走“先污染、再治理”老路
有序推进湖泊休养生息,以清洁湖泊滋养祖国大地
会议通过《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要求在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治理水质较差湖泊的同时,对东北、蒙新、青藏、云贵和东部五大湖区水质较好湖泊进行分区保护,做好相关规划衔接,调整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入湖河流污染防治,建设和修复流域生态,有序推进湖泊休养生息,以清洁湖泊滋养祖国大地。
当前,我国湖泊环境保护总体形势严峻,部分湖泊生态功能严重退化,富营养化问题突出;一些水质尚好的湖泊生态脆弱,面临污染威胁。保护“一湖清水”的压力越来越大。无论是滇池、太湖、巢湖,还是“千湖之省”湖北省的许多湖泊,都处于人口密集、工业发达的区域。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步伐加快、人口日益增多,湖泊污染也呈加重趋势。我国已经先后制定并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对水质较差的湖泊进行了集中治理。
此次常务会通过《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建立起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避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之后召开的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推进一批环境治理重大生态工程,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和生态建设的重视。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入,另一方面更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方式,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着力构建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协调联动机制,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和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各类社会主体投身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三方共赢。此外,还要确立推动科学发展的正确导向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环保高压线。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吹响了建设“美丽中国”的集结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地阐述了生态文明的内涵,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明确提出了明年生态建设的工作任务: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生态的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的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生态文明的战略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