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力
“四个着力”发现,“下沉一级”摸情况
人们注意到,2013年这一年间,中央巡视组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有价值线索比过去增加5倍,这与巡视工作的改进创新是分不开的。
“《巡视工作条例》虽然规定了巡视监督的6项内容,但相对来说还比较宽泛和抽象,比如‘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等,重点可以再明确一些。”马怀德建议,应当对《条例》进行相应修改,把监督的内容具体化,聚焦问题。“比如2013年的中央巡视工作就强调要突出4个重点,其中,‘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就是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细化;‘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是对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的细化。”他认为,只有把问题具体化,才能便于巡视组及时发现问题,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监督效果才能更明显。
一位参与过巡视工作的干部表示,巡视中让他最头疼的问题是,一些干部对巡视组不敢或不愿讲真话,谈成绩多,讲问题少;一些干部即便是谈问题,也明显有保留。同时,在以往的巡视中,巡视组更多关注的是领导干部现任职位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领导干部的过往经历了解得较少,对于“问题官员”来说,工作调动后更让他们穿上了一层保护衣,将腐败问题埋藏得更深。
辛鸣指出,很多人在当县委书记的时候就有腐败问题,但直到升任副厅、正厅干部时才暴露出来。省部级干部例如李春城,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就是发生在其担任地厅级干部的时候。“应当坚持将关口前移,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级’了解情况,同时将其制度化。”辛鸣表示,因为在领导干部担任“一把手”时,对于“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有的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说,有的人担心影响关系不愿说,正所谓“批评领导,官位难保;批评同级,关系难搞”,而“下沉一级”监督“一把手”,周围的干部、群众少了顾忌,对其的评价也更加客观公正,有利于了解“一把手”有没有“带病提拔”和“边升边腐”等问题。
另外,“下沉一级”的巡视安排,也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这不仅可以管住省部级干部,也可以盯住地厅级的“一把手”。党建专家同时也指出,“下沉一级”具体应如何沉、沉多深,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
监督机构同样需要接受监督
增强巡视独立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巡视组作为监督机构,其权力同样需要受到监督。如何使巡视组成员在巡视过程中保持廉洁,让巡视工作取得实效?
“去年中央巡视工作中,就有一些创新的举措,比如中央巡视组建立组长库,实行‘三个不固定’,即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这都有利于防止‘巡视腐败’,这是巡视工作制度的创新,应当将其制度化。”马怀德表示。
“组长不再是‘铁帽子’,每次巡视,组长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任务提出人选,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过去担任巡视组长后就是长期的组长,一个巡视组同时管好几个省,时间长了,巡视组本身就可能产生腐败;现在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从根本上改变了巡视组的工作机制,从而有利于防止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出现腐败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马怀德认为,巡视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也可以增强巡视工作的独立性。“过去巡视,哪个组巡视哪个地区、部门和单位,都是相对固定的,大家都知道各自由哪个巡视组负责巡视,相互之间容易形成默契。我们注意到,在去年的中央层级巡视中,巡视组通称为中央第一至第十巡视组,告别了过去的分门别类,这也就意味着,同一个巡视组这次巡视地方,下次可能巡视企业或事业单位,巡视工作灵活机动,巡视组的评价也更加客观。”他说。
“巡视组应当强化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发现了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对应当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发现的应总结教训,发现了但没有客观如实汇报的应当追究责任。”辛鸣表示。
党建专家建议,巡视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在接受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的同时,也应当主动接受被巡视地区和单位、新闻媒体、干部群众的监督,比如公开巡视工作的反馈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