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山西省新出台的《山西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将加大在建筑领域、公共机构、民用、农业节能方面的工作力度,对重点能耗设备: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要进行节能改造。
对于新建建筑,今后要按规定执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推进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针对冬季供暖,新建建筑和改造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在公共领域,淘汰办公高耗能设备,对重点能耗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应用变频调速、高效冷却塔、LED灯等节能新技术,提倡“无纸化”办公。在居民用能方面,建议使用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等。在农村,推广适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