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
权威人士指出:如果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那么文化产业就是市场主导。长期以来,我们这两个概念不清,该是政府负责的,政府经费不足,让其去创收,很多图书馆、博物馆出租场地、搞服装展;而应该进入市场的经营性文化服务单位,还躺在政府怀里。这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必须明确,文化产业就是市场主导,公共文化服务就是政府主导。
熊澄宇解析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当中,包括了事业和产业两个方面,既包括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内容,也包括了各类文化服务。文化服务既有政府免费提供的、无偿的服务,也有保本的、有偿的服务。”
张晓明告诉本刊记者:“根据国外经验,代表国家文化发展水平的文化机构,如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保护机构,如果完全靠消费者自主购买的方式,无法维持下去,需要国家出钱。有些文化产品本身并不是公共品,由于社会阶层收入不一样,单纯依赖个人购买,一些弱势群体买不起这种服务。要保证公平社会权利的落实,国家要出钱购买这些产品,向这些群体提供。”
“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政府主导下,向社会公众提供价格低廉、质量高的文化产品。此外,文化事业也要经营,例如,博物馆并不应该单纯躺在文物上向国家要钱,纪念品和衍生品都可以增加收入。政府可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非营利性的文化机构。”张晓明强调道。
熊澄宇说:“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支撑、相辅相成,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有的事业是公益性的,但并不是纯公益性,可以有经营性利益。”他举例道,台湾故宫博物院,除了门票收入之外,每年的文化产品、印刷品、纪念品等收入,达到了6亿多新台币,相当于人民币1亿多元。
张晓明提出:“我并不认为,除了纯粹的市场主体,就只能存在政府供养的文化事业单位。应该动员社会力量,有些图书馆、博物馆,是不是可以以民间基金会的形式来做?是不是可以发展非政府的非营利性文化机构?”
“主要是培育市场主体”
2010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十一五”时期,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行业基本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全国共核销事业编制17.2万多名,共注销事业单位4300多个;文化市场空前繁荣,电影产量由2003年的100部以下上升到2010年的526部,成为世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新闻出版业总资产、总产出、总销售比“十五”时期翻了一番。
截至“十一五”末,中国共有461个国有文艺院团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转企改制,共组建了46家演艺集团;全国35家国有电影制片单位、70家电视剧制作机构、204家省市电影公司、293家电影院完成转企改制;十多万家国有印刷复制单位、3000多家国有新华书店全部转企改制,除少数拟保留公益性出版单位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地方、高校出版社都已转企改制,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和注册为企业法人。
“这轮文化体制改革,主要是培育市场主体。”张晓明说,“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之后,关键是要把市场的存量做活,通过市场化机制盘活国有文化企业的存量资源。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不光涉及转企改制,还涉及管理体制的突破,要打破条块分割,推动文化资源在市场上自由流动。”
张晓明坦言:“文化企业光做大还不够,还要做‘专’、做‘活’。一方面要推动文化产业存量资源的兼并重组,盘活存量;另一方面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做大增量。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一定要进一步放开准入。”
熊澄宇说:“在现在的市场条件下,大企业集团有实力参与市场竞争。文化的重要特点是差异性和多元化,中小企业更能够做到多元化,创新力更强,多种资本进入的中小企业是文化产业最活跃的主体力量,应该给予更多关注。越是政府支持的大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越容易受到别人的围追堵截,有政府行为的文化产品,容易被认为带有政治宣传和意识形态色彩。如果能够支持中小企业按市场规则在市场中发展,更有利于文化产品‘走出去’。”
“文化体制改革要注意评估体系、管理体制和财税体制的配套改革。”熊澄宇认为,“在评估体系方面,需要把评估体系从评价硬件水平,改到评价服务水平和用户的满意度上,将老百姓的文化生活满意度列为官员考核的一个标准。在管理体制方面,很多文化产品已经不能按照管理机构的设置、划分进行管理了。比如数字内容产业,目前网络游戏、电子出版和网络视频,分由不同的行业部门管理。这种状况,容易造成管理上的交叉或空白。在财税体制方面,文化需要投入,应该在财税方面有所保障。”
来源:瞭望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