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二六团卫生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团卫生中心利用板报、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文明健康远离烟草”的宣传。倡议团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派驻站、卫生室、诊所的医务人员行动起来,执行在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要求。规定门诊、病房、走廊、所有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为实施这一法规在全团率先垂范。
团卫生中心制定了相关方案和奖惩措施,将禁烟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计划和目标考核,要求卫生系统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提升医疗卫生人员形象
据了解,团卫生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团公共场所开展禁烟检查,对违反相关法规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关处罚。邀请大众媒体对医疗卫生系统禁烟进行暗访,通报批评禁烟不力的单位,并将暗访结果公开曝光。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通讯员 成昕)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