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批准了《新疆煤层气勘查开发利用(2011-2020年)实施方案》。这对于争取国家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快新疆煤层气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提高煤矿瓦斯灾害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矿安全高效生产和煤层气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新疆煤层气预测资源储量达9.5万亿立方米,占全国预测资源量的26%。2012年,新疆煤层气抽采总量为8889万立方米,抽采率54%;煤层气利用量为634.5万立方米,利用率仅7%,开发潜力巨大。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批复,到2015年,完成新疆重点地区煤层气资源潜力调查与评价,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550亿立方米,启动1至2个煤层气开发示范工程,加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程建设。到2020年,新增探明地质储量800亿立方米,建成一批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煤层气产能达到15亿立方米/年,煤矿瓦斯抽采量6亿立方米,新疆煤层气开发利用初步实现产业化。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先后在准南煤田、准东煤田、沙尔湖、艾丁湖等地累计施工各类煤层气井近60口,提交了《自治区煤层气资源评价》等研究报告。目前,全疆第一个煤层气小井网工程——阜康白杨河煤层气小井网工程成功产气,实现了新疆煤层气开发利用零突破。截至4月20日,该工程5口生产示范井产气量已接近10000立方/日,标志着新疆煤层气开发利用已初步具备商业开发条件。
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煤层气产业政策》,首次将煤层气产业定位为重要的新兴能源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境外资金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