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白剑峰)国家卫生计生委1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正在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截至今年三季度,共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区、市)373个统筹地区开展了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6.5亿人。
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介绍,今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工作的通知》,目前所有的省份都已经制定了本区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其中北京等10个省份已经全面推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基本医疗制度保障效应进一步放大。大病保险试点地区主要采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工作机制,部分承办大病商业保险工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同时也承担了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工作,实现了基本医保经办和大病保险承办的全流程服务。宋树立说,大病保险和基本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不同保险制度编织的医疗保障网,还有待进一步扎实扎牢。
据介绍,下一步,我国将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系统梳理各地的工作进展成效和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的政策,加强对各地大病保险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力争在2015年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的衔接,通过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