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拉萨市被国家列入供暖城市之一,但因项目论证、申报、资金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启动实施。2006年,开始启动项目试点工作,先后进行地下水源热泵、电采暖等供暖方式试点,为项目顺利实施积累宝贵经验。为确保城市供暖项目早日立项、尽快实施、惠及群众,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特殊关怀下,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方协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力促拉萨市城市供暖工程项目落地,广大市民多年夙愿得以实现。
组织一流的专家咨询。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11次组织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中咨公司等362人次全国一流专家(其中教授级高工114人次)召开咨询会,讨论研究供暖能源及供热方式。经专家充分论证:采用电供暖,藏中电网供电能力不足,即使藏木、旁多等水电项目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也无法满足尽快实现拉萨供暖的要求;采用太阳能供暖,初始投资较高,较天然气相比单方造价每平方米高出约60%,集热器占地面积较大,1平方米供暖面积约需0.55平方米集热器,具有间断性和不稳定性,需设置辅助热源保证连续供暖,不具备大面积推广条件;采用电、太阳能供暖均不能解决城市集中供气和居民生活用气问题。综合考虑成本投入、能源保障、技术条件、群众需求等因素,拉萨市城市供暖采用以气为主,气、电、光互补的综合能源利用方式。
选择一流的专业人员。从全国范围内择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对供暖终端用户进行摸底调查和供暖试验,为编制城市供热规划和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更加全面、可靠、详实的依据。
委托一流的编制单位。委托国内一流的供暖设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拉萨市城市供热规划(2012—2020)》、《拉萨市城市供热可行性研究报告》、《拉萨市燃气分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进行一流的合作洽谈。为确保城市天然气供应,自治区党委、政府与中石油集团多次进行洽谈,最终签订《西藏天然气供应相关事宜合作框架协议》,将燃气门站价格从4.28元每立方米降至3.55元每立方米。
创造一流的申报速度。2012年完成前置手续,2013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自治区发改委审查。拉萨市城市供暖工程包括供热工程、燃气工程,批复总投资203.3726亿元(2012—2015年,总投资168.2328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99.3726亿元,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17.9141亿元,驻地部队专项资金3.14亿元,企业及居民自筹资金47.8061亿元;2016—2020年,不再申请中央投资及建筑节能改造补贴资金,企业及居民自筹资金35.1398亿元),实际用于供暖工程建设的国家发改委投资99.3726亿元,财政部投资建筑节能改造资金17.9141亿元,驻地部队专项资金3.14亿元。(记者王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