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鼓励居民买自住房改善型住房
昨日,省政府出台《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明确将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以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双轮”驱动,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双增长,确保房地产投资达到1100亿元以上。
保障楼市:落实执行购房贷款及税收优惠
云南省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9月底新增的30.32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面开工,年底基本建成19.63万套。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购买首套住房、自住型普通商品房、公租房贷款及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居民自住型、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快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确保建设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和融资需求。
促进经济:企业用电超基数 每度降价0.1元
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快发展的举措有,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新增销售收入前100名的工业企业给予促销经费补助或奖励;对建设项目优先采购本省生产的重点产品和设备予以补助或奖励,并将根据情况适时出台钢铁、建材、汽车、机电等产品扶持政策。
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对月用电量超过200万千瓦时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清洁载能用电企业,以2011年同期或今年4至6月平均数为基数,每月用电量超过基数的部分给予每千瓦时降低0.1元电价奖励,支持清洁载能用电大户与供电大户试行直购。对德宏、保山、怒江、迪庆、丽江、临沧和昭通等6州市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用电试行区域性电价政策,在丰水期按当地平均上网电价加过网费实行直供,枯水期由云南电网公司以趸售电价实施直供。
加大对出口企业扶持力度,今年内凡出口本省产品的企业每出口100万美元奖励5000元人民币。
扩大消费:免征农贸市场房产税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力争今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00元以上。扶持创业10万人以上。抓紧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低保标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失业金增长15%以上的工作部署。
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产销直接见面的“农超市”,将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李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