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推出微信服务等十九项服务民众措施
推出省内驾驶人异地考试
对符合机动车驾驶人约考条件但两个月内本地无法安排考试的,允许申请人选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州、市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积极维护企业经营安全
坚持“亲企、帮企、安企、便企”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警企协作,根据工作需要与企业建立“警务联络官”制度,开通警企联络方式和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安全预警、风险防控等指导服务,加大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进一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服务企业发展。
开通12110短信报警服务
2014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提供移动、电信手机用户12110短信报警求助服务,方便有听力和语言障碍人士、不方便使用电话语音报警的人员报警、求助或投诉。
加大警务公开力度
全省公安机关所有执法服务窗口全面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期限、咨询电话、便民举措等信息,在“云南警方”网站上公布省公安厅警务督察部门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对执法服务工作的监督评议。(记者李映青 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