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是政府的责任。浙江省政府提出,农村中小学布局应统筹考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记者5月12日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省政府要求各地制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规划须向社会公示,6月底前报省政府审批。
而且,在各地完成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浙江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说,农村中小学布局应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浙江省政府指出,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的,必须通过听证会等途径听取意见,多数学生家长或听证会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确有必要的由当地政府进行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岳德亮)
实习编辑: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