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适房交易,要补缴多少钱
杭州经济适用房上市细则出台 9月12日起正式实行
2004年9月1日是分界点:此前购买的只需补缴数千至数万的土地出让金
之后购买的需按差价的55%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杭州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了!
昨天,一个重磅消息传来:杭州市政府《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对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上市交易及其细则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意见》8月12日正式出台,9月12日正式实行。
截至目前杭州市公开销售经适房7万多套,而满足上市条件的经适房估计也已有数万套。根据《意见》,购买经适房满5年后,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就可以申请将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商品房,之后就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
不过,土地收益等价款如何补交,交多少,根据购买经适房的时间节点不同,采用的则是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政策。至于新老办法的分界,最后落实为2004年9月1日,这一时间成为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比例的分界点。具体如何补交,交多少,记者帮你细细算账。
2004年9月1日后买的经适房,上市需缴纳增值收益的55%
根据《意见》,2004年9月1号后购买的经适房,需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计算公式为: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届时的评估单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单价)×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5%-购买时缴交的税费。
我们还是举例说明。
假设王先生2005年购买了一套面积为80平米的经适房,其中60方为享受的经适房面积,20方为超出部分。当时购买价格为每平米2500元,缴纳税费2万。而现在王先生的房子评估后每平米为12500元。那么如果上市交易,王先生需要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12500-2500)×60]×55%-2=31万元。
2004年9月1日前买的经适房,土地收益补缴方式分三种
《意见》规定,2004年9月1日为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比例的分界点,在此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的,上市交易时按照《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计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办法》的规定标准计算相应费用。
小记查阅了2004年出台的该办法,其中对2004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经适房上市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按照购买的时间段又细分为3部分,我们来分别解读一下:
(一)2001年2月5日前(杭政[2001]3号文件下发前)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按房改房上市交易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乘以分摊的土地面积。
记者了解到,房改房上市交易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是根据土地等级不同来制定的,但是即使是按照最高等级土地来计算,需要补缴的费用也不过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