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4月12日,发生大约100艘中国渔船接近钓鱼岛海域事件。4月21日,自民党干事长大平正芳在自民党总务会上发言:“关于尖阁群岛,既然日中两国均主张拥有主权,双方应该通过协商,从大局出发予以处理。具体做法,希望双方以不涉及领有权问题的方式解决。”
8月10日,邓小平副总理接见为谈判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访华的园田外相。园田说,“关于尖阁群岛,想必您知道日本的立场。故此希望不要再次发生类似的偶然事件”。邓小平立即表态,“我也要说一句,把这个问题搁置一下,我们这一代人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应该会找出解决方法的”。园田说:“阁下,我明白了,不必再说了。”
同年10月25日,访日的邓小平副总理在与福田赳夫首相的第二轮首脑会谈中明确表示:“中日两国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在中国称为钓鱼岛,在日本叫作尖阁群岛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最好不要拿到这次会谈的谈判桌上来……”同日,邓小平在一场记者会中,留下一段众所周知的名言:“‘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我们两国叫法不同,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对于邓小平这段话,日本外务省在绝密文件中如是评价:“关于尖阁群岛一事,尽管日本方面没有提出来,但邓副总理表明了立场,‘我看还是不要提这个问题的好’……进而,邓在记者会见时有这样的表述:‘不希望日中友好的人,就想提出这个问题。我看这个问题还是交给下一代的好’,可以说中国方面已尽力表明了所能表明的最大限度的态度。”
1979年5月31日,《读卖新闻》在题为“不要让尖阁问题成为引发纠纷的火种”的社论中归纳道:“尖阁群岛领有权问题,在1972年两国邦交正常化之时,在去年夏天签订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之际虽然都是一个问题,但是均以所谓‘不涉及’方式得以处理。总之,日中政府间达成谅解,即日中双方均主张享有领土主权,承认现实中‘存在’争议,保留这一问题,以俟将来解决。中日间的这一谅解虽末写入共同声明及和平友好条约,但毫无疑问,这显然是政府对政府的庄严‘承诺’。”
(来源:环球时报 编辑:欧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