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合众人寿、新华人寿、阳光保险、太平人寿、泰康人寿都已经展开排查工作,不少保险公司成立了应急小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了理赔流程。新华人寿有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应急指挥小组,通过销售团队、电视网络等有关渠道多方收集客户遇险信息。
“根据网上公布的42名遇难者名单,我们立即通过客户系统,率先确认2名上海分公司团体险客户在事故中遇难。”上述负责人指出,“当天下午5时,新华保险30万元赔付款已经预付到位。”
除了个人投保客户的理赔外,一些团体险客户的理赔也逐渐浮出水面。长生人寿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位不幸罹难的乘客是长生人寿企业团险客户,该乘客所在企业为员工购买了长生人寿团体意外保险、团体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等5款团体保险。
该负责人透露:“本次保险理赔赔付保险金共计105万元,是伊春空难目前公布的单人赔付最大的一笔理赔金。”
旅客可获双重赔偿
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公告,经初步确认,遇难人员中有27人在14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预计赔付1487万元。其中,15人投保航意险,保额700万元;12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647万元;16人投保其他寿险产品,保额140万元。目前,排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对此,航空法专家张起淮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空难赔偿应当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突破40万元赔偿金额的上限。”他提醒遇难者家属,“可以获得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的双重赔偿。”
根据现行2006《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根据国际航空运输依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赔偿实行双梯度责任,旅客可以拿到更多赔偿。记者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