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2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去年(2011年)6月开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先后在深圳、北京等地起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的案件。深圳唯冠方面认为,iPad中国内地的商标属于深圳唯冠所有,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市场没有iPad商标权,并索赔100亿元人民币。
去年12月5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美国苹果公司败诉。苹果要么花费重金从深圳唯冠手中购买ipad商标,要么放弃在中国内地以iPad的标识,销售平板电脑。
不愿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的苹果公司表示不服,继续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中,结果还没有公布。
但是,深圳唯冠已经就苹果公司侵权iPad,向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投诉。西城工商分局也已经立案受理,辖区内的苹果西单大悦城店,可能将面临工商部门开出的亿元罚单。
除北京西城工商部门外,山东、河北、湖南、四川、广东等多地区工商部门也介入调查,一些苹果门店和代理商的iPad产品,有的下架停售,有的被查处没收。相关工商部门表示,将以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进行处罚。
深圳唯冠代表律师马东晓今天下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已有9个省市自治区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其中大部分举报材料由他们提供。
马东晓透露,未来还会有更多工商部门介入。而且,深圳唯冠正在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
在不知道二审结果的情况下,深圳唯冠和工商部门的这种做法合法吗?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发表他对案件的分析。
徐新明:中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实行双轨制,也就是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重的机制,这二者是两条渠道供权利人来救济。当然司法诉讼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一个漫长的一审、二审,行政保护就比较简洁、比较便捷、快速,对于知识产权人的保护相对来说比较方便一点。现在唯冠科技选择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向工商部门要求做出相应的处罚,目前来看这个商标是属于深圳唯冠名下,这是没有疑问的。所以工商部门来查处处理这类侵权事件,是有法可依的,这是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