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季度保险信访投诉量降13.5%
今年以来,山东保监局将处理信访投诉作为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突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信访投诉的督查督办力度,有效推动了矛盾问题化解。一季度,山东保监局共处理有效来信、来访及网络信访77件次(含烟台保监分局接受信访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3.5%。
从信访投诉的主体分布来看,共处理73件投诉保险公司的有效信访件,其中,投诉产险公司的29件,共有19家财产保险公司被投诉;投诉寿险公司的44件,共有17家人寿保险公司被投诉。共处理4件投诉保险中介机构的信访件,其中投诉专业代理3件、保险经纪公司1件。
从信访内容分类来看,全部有效信访投诉件中,举报保险机构违法违规的43件,占55.84%;反映合同纠纷的32件,占41.56%;反映保险机构内部管理问题的2件,占4.65%。
违法违规类信访事项中,反映保险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16件;反映欺诈误导等不诚信问题的12件;反映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和非法开展保险业务问题的4件;其他违规行为的11件。
合同纠纷类信访事项中,按业务办理环节划分,涉及保全的1件,涉及理赔的11件,涉及退保的18件,涉及其他环节的2件。按险种类别划分,反映财产保险的9件,其中车险7件,交强险2件;反映人寿保险(不含健康险)的18件,涉及投连、万能和分红新型寿险产品等;反映健康险的3件;反映意外险的2件。
据介绍,一直以来,山东保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专门开辟了信访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信访投诉工作,确保渠道畅通,并配备先进设备,大大改善了接访条件。同时,要求对信访人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清茶相待、一声问候相送,展示了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也得到了信访人的好评。
同时,对信访工作要求把好三个关口:一是把牢信息核实关。信访工作人员发挥好第一道关口作用,通过与信访人的沟通交流,疏导其情绪,化解不需要通过信访程序处理的诉求,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二是把好指导督办关。按照《山东保险业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的规定,在办案时限、保密和调查纪律上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了100%的结案率。山东保监局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查,将信访投诉数量较多、解决不力的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还建立了多项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机制,如《山东省人身保险机构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等,督促公司落实。三是把好决定落实关。在信访案件的受理和办结上,分管局领导严格把关,重要复杂案件主要领导亲自审核阅批,确保了信访案件的认真全面落实。同时,按照《山东保监局信访工作局长接待日制度》确定的规则,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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