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当时美国可能已经有其他想法。
刘江永:这有两个背景,一个背景是在《开罗宣言》当时讨论的过程中,中国曾经和美国事先沟通,表明了中国的立场。所以《开罗宣言》最开始的文本是由美国来起草,美国起草的文本是要求日本“背信弃义”从中国窃占的领土,特别是中国的东北,当时叫满洲国,还有台湾、澎湖,理所当然地要归还给中国,这是美国的文本。但是英国参与了会议,英国当时的外长和丘吉尔认为是不是不要语气那么强烈,而且只要写日本放弃台湾、澎湖是不是就可以了,放弃就可以了。但是当时中国的外交谈判代表王宠惠明确表示反对,必须写明确写要归还给中国。最后的《开罗宣言》发表的文本还是接受了双方的意见,没有用“背信弃义”、“理所应当”这些修饰语,但是还是明确写到领土应该归还给中国。这是一件事。
到了1951年,当时美国和中国实际上在朝鲜半岛处于战争状况,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美国也是以联合国名义派出美军登陆,实际上处于战争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一直对新中国政府是一种敌视的政策,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还迫使日本服从美国的战略意图和台湾缔结和约,建立外交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制造一种台湾归属未定论。日本必须放弃这些领土,但是这些领土归谁,美国是考虑不能给中国大陆。
中国日报网:这也是当时两个阵营冷战对立的考虑。
刘江永:而且美国的想法是这样,美国还要找到一个借口在台湾驻军。他把台湾未定,日本放弃了,但是归谁不说,给美国在台湾驻军、在琉球驻军一个借口。《旧金山和约》是美国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而日本是要防止海峡两岸统一,所以也采取模糊的说我放弃了,但是不讲归谁。在南沙、西沙问题都是这样的立场。美国和日本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达成了《旧金山和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从一开始就表示,没有中国参加的《旧金山和约》是非法的、无效的,绝不接受。正是因为有这个过程,所以到了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日本只是说理解和承认中国的立场,中方是不接受的。日本随着田中角荣首相来华访问的大平正芳外相,和日本外务省的一些官员就商量怎么办,最后他们主动提出了一个措词,在理解和尊重中方立场的这句话下面加了一句话,就是日本政府将遵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这个第八条的内容是什么?就是我刚才说的日本将《开罗宣言》各条款必须履行,日本的领土要限定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还有“吾人所规定的若干岛屿”。就是说,用遵守战后国际秩序和国际法,确认日本要继续遵守《波茨坦公告》,并且执行《开罗宣言》,用间接的表述方式和中方进行谈判。由于当时中方也考虑到日本国内是有反华势力,有台湾帮。而中日还没有建交,如果日本能够承认《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实际上就是以承认国际法的形式确认台湾归还给中国,这种表述中方是可以接受的,这就是求同存异。
《中日联合声明》内容非常的丰富,也是中日关系在战后实现正常化的主要标志,而且逻辑相当严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中日政治文件。又有人说,联合声明只不过是两国政府签署发表的声明,好像没有经过日本国会的批准,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这种说明实际上也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呢?因为政府所签署的联合声明同样是政府签署,甚至不签署,就是表示加入和赞同的国际条约和协定,都具有国际法的约束力。有的有签署,有的没有签署,这都不影响,从国际法上讲都不影响其法律约束力。
另外,日本政府的声明即使未经过国会的批准,但是不能忘记或者绝对不能忽视的是1978年中日两国在8月12日签署并缔结发表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这个《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经过中国全国人大批准和日本国会批准的中日两国之间的国际条约。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当中就明确规定,《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应该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