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评选时间
2008年6月6日至6月29日。

评选对象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4个省(市)地震灾区高三年级以下的未成年人。

评选标准
在地震灾害中沉着镇定,临危不惧,勇于救人,事迹突出。

评选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
2、发动群众推荐
3、审核上报
4、确定候选人
5、发布事迹、群众投票
6、确定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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