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徐兆荣)“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应尽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网络,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放心地工作。”张新实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说。
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由此产生了近2000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的占86.5%。作为农业大市江苏宿迁的市长,张新实对全市留守儿童的情况也了如指掌:宿迁农村初中、小学共有学生68万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达20万人,占30%左右。
张新实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宿迁留守儿童的监护方式主要有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亲戚监护、同辈监护和自我监护几种。其中以单亲监护为主,占79.2%,其次是隔代监护,占16.9%。
“由于无法享受到正常的家庭教育和关怀,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生活和心理负担,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张新实对此深感忧虑,“比如,由于亲情的缺失,影响了他们的健康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因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出现行为偏差,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
如何探索一条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的新路子?张新实提出4点建议:
——发挥各方力量,在全社会形成一张覆盖到边、监护到底、关爱到位的工作网络。即: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依法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村(居)管护网络,把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责;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着重对有问题苗头的留守儿童进行对口帮助;以群团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呵护网络,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予以亲人般的关怀;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利益的犯罪行为。
——推动关注留守儿童政策措施的出台。一方面,要及时调整人口管理体制,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适当鼓励、帮助农民工将子女带到城市上学和生活。另一方面,可以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财政供给制度,合理分担流动儿童的教育成本,同时取消入学限制和高额的借读费,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异地上学的相关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
——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如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配备“代理家长”,设置“亲情电话”,使留守儿童在学习之余,也能得到生活上的温暖,同时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