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布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版)
[ 2007-08-21 11:14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中国外交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明确了驻外领事官员的职责,并列举了19种寻求领事保护的常见问题。《指南》全文如下:

第一部分

出国前特别提醒

了解您的旅行目的地国。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艾滋病、流行病疫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登录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查询中国各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了解在其周边国家的中国使、领馆的地址与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检查护照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或因在国外期间护照过期影响行程。

办妥目的地国签证。确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

核对机(车、船)票。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保险。您将要面对国外陌生的环境,存在一些安全方面的隐患,而国外医药等费用普遍较高,建议您选择合适的险种,以防万一。

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有条件的话,最好做一次全面体检。

严禁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携带的其它物品等出入境。

慎重选择携带个人药品。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

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约定好联络方式。建议您在护照上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携带,还要准备几张护照相片,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部分

出国后特别提醒

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应尤其注意)。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有关国家停留。

如您需在国外停留较长时间或所在国局势不稳,建议您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注意防盗、防骗、防诈、防抢、防打。在住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不要让小孩告诉陌生人父母不在家;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私车的明处摆放贵重物品,如车胎被扎,修车时务必要先锁好车门;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暗处招呼出租车;不要轻易让陌生人搭乘您的车;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不要在街上乱捡东西,以防被敲诈;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如警察检查您的护照等证件,应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

如发生被抢、被盗、被骗或被打事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

留意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信息,了解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与邻为善,入乡随俗,尽快适应当地生活,融入当地社会。

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循正当途径解决,不要采取贿赂等不合法方式,以免问题复杂化。

熟记当地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

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注意在外饮食健康,尽量避免吃未煮熟的食物或喝未煮开的水(除正规密封罐装矿泉水);切勿前往疫区、辐射区、赌博、色情等场所。

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与家人或朋友保持正常联络,以免亲友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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