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布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版)
[ 2007-08-21 11:14 ]

15、当您家人在境外死亡时,如何处理?

(1)您可通过领事官员或亲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遗物(遗嘱)情况,并从当地有关部门获得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应您请求对上述证明文件办理认证。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死亡原因。如您对死因有疑问,可聘请当地律师向当地司法部门提出,请其作出合理解释或重新进行调查;亦可请领事官员协助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转交您的书面意见,请其对您的意见予以关注或将您的意见转达给当地司法机关。

(2)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并已在当地提起诉讼,您应聘请律师,密切跟踪庭审情况,同时可请领事官员协助关注案件,并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旁听庭审。如您对庭审情况或判决结果不满,您可请律师协助上诉,同时也可通过领事官员协助向当地有关部门转达您的意见。但是,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也不能代替您出庭。

(3)您可要求前往当地处理有关善后事宜,但一切费用(含国际旅费、食宿及市内交通费)须自理;赴有关国家的签证、宾馆预订、接送等手续须自行办理,亦可请有资质的旅行社协助;在国外如需翻译,使、领馆可推荐,但费用须自理。

(4)如果您因故(如被拒签、无足够旅费等)不能前往当地处理后事,可委托在当地的亲友代办遗体火化、骨灰和遗物送回等事宜;如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您应提供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以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如当地法律法规允许,亦可委托领事官员代为处理上述事宜(费用需自理),但您应事先提供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5)如果您希望将遗体运回国,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向您提供办理运送遗体事务的公司名单。运送遗体的费用很高,需要自行筹集。

(6)由于国外法律环境不同,如家属长期不处理遗体,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当地有关部门还可能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将遗体进行埋葬或火化。

(7)死亡案件的处理时间可能很长,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聘请当地律师跟踪处理。中国驻外当地使、领馆只能在职权范围内向您转告当地主管部门所提供的案件处理情况。

16、当您家人在国外失踪或遭绑架时,如何求助?

应尽快向当地警方报案。您也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有关情况,包括失踪或被绑架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相貌特征和在国外住址等并寻求协助。领事官员将根据您的要求请驻在国有关当局寻找失踪者或解救被绑架者。

17、当您或您家人在国外突发重病或精神病,如何求助?

当您或您家人在国外突发重病或精神病,应迅速拨打当地急救电话,前往当地精神病医院治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以协助提供当地医院名单;可协助通知国内家属或单位。如您或您家人要回国治疗,经当地医院及有关航空公司同意,使领馆可协助联系航空公司和陪护人员予以关照。您应承担机票及陪护等相关费用。

18、当您与在国外的家人长期失去联系时,可以请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协助寻找他们的下落吗?

如果您已通过各种途径长期无法联系上您在国外的家人,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可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协助。目前中国政府没有强制要求所有海外公民到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再加上他们的工作、住址和电话常有变动,因此,中国驻外使、领馆协助寻亲工作十分费时费力,常常无功而返。有时,即使找到您家人,他(她)本人却不愿与您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领事官员可以为您传递一些信息,或在征得您亲友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联络方式转告给您。

19、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否可以解决境外中国公民遇到的一切困难?

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法履行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合法权益的职责,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是应尽的义务。但是,领事保护不能违反国际法和所在国法律。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国家的外交代表机构,使、领馆在接受国没有行政权力和强制手段,只能通过外交途径向接受国提出交涉,既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在很多情况下,使、领馆的工作主要是协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代替个人主张其权利。(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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